《廣漢市人民政府關于授予包維安“見義勇為公民”榮譽稱號的決定》政策解讀
各鎮、街道,市級各部門,各產業園區:
2021年1月30日6時40分左右,我市退休干部包維安(男,70歲,四川廣漢人)在金雁湖公園晨練,當他走到公園正大門臺階附近時,聽到湖邊有人呼救,他急忙尋聲返回查看,發現有人掉入湖中,情況危急。包維安不顧個人安危,毫不猶豫跳了下去,果斷游向落水人員并用力把她推向岸邊。落水者被聞聲趕來的群眾拉上岸后,包維安耗盡了力氣,在他人幫助下回到岸上,他看被救者并無大礙,便悄悄離開。
包維安為他人生命安全奮不顧身、挺身而出的英勇行為,體現了見義勇為的精神,譜寫了新時代的正氣之歌,為“平安廣漢”做出了積極貢獻。為表彰先進,弘揚正氣,根據《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》等規定,經市政府研究決定,授予包維安“廣漢市見義勇為公民”榮譽稱號,并給予5000元獎勵。
全市廣大干部群眾要向包維安學習,大力發揚見義勇為、無私奉獻的精神,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更多的人參與到見義勇為行動中來。各鎮(街道)、市級各部門、各產業園區要加強見義勇為宣傳,關心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,在全社會掀起“謳歌英雄、學習英雄、爭當英雄”的熱潮,為“平安廣漢”建設作出更大貢獻。
廣漢市人民政府
2022年5月7日